3月14日上午,“3.15”浙江金融消费者(投资者)权益保护活动启动会在杭州召开,此次活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保局指导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联合浙江省金融委办公室、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、浙江证监局、浙江省公安厅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。据了解,这也是浙江首次统筹金融全行业力量开展315活动,银行、证券、保险、期货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。

 

  “做金融明白人”,金融知识教育宣传花样多

  启动仪式上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315教育宣传活动做工作部署,主要聚焦集中开展浙江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短视频宣传,开展网格化教育宣传工作,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三方面内容。

  2023年开始,浙江监管局开展“做金融明白人”系列教育宣传活动,重点通过不超过1分钟的短视频,每月组织行业开展预防性、公益性宣传。

  3月15日,浙江监管局将联合浙江证监局、浙江省公安厅等单位,组织线下各级机构网点,以“守护钱袋子”为主题,集中播放、展示行业教育宣传短视频和宣传图。

  同时,浙江监管局创新网格化工作机制,根据银行保险机构网点及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行政区划设置情况,建立金融消费知识教育宣传网格图谱,细分各机构重点负责区域,力求宣传范围全覆盖、网格区群众全知晓。今年315期间,重点利用“社区食堂”“养老院”“乡村大礼堂”等平台开展更高触达率的“进社区”“进农村”活动,结合“开学季”重点开展大学“进校园”活动。

 

  银行业保险业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发布

  启动仪式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和金融“共享法庭”示范点评选标准。

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副局长叶慧霖表示,近年来,浙江监管局持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,联合浙江省高院等单位,开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示范点和金融“共享法庭”建设。组织开展的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示范点创建,有效推动机构网点力争实现零有效投诉、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目标。目前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已创建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示范点303个。

  金融“共享法庭”是一站集成调解指导、网上立案、在线诉讼、协助执行、普法宣传、基层治理等司法服务功能的金融纠纷解决新机制,消费者可就近在银行业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金融机构的金融“共享法庭”解决纠纷。目前,在辖内10个地市银行业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6家主要机构网点已设立金融“共享法庭”超过400家。

  叶慧霖指出,“发布两个示范点标准,持续推动机构通过新时代‘枫桥经验’示范点创建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;进一步发挥在线调解优势,实现金融‘共享法庭’扩面、提标、增效。”

  据了解,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示范点每年评选一次,同时推行星级认定制,分为五个星级;金融“共享法庭”示范点标准围绕基础设施齐备、工作机制健全、工作实绩突出3个方面,共11项内容,并提出金融“共享法庭”示范点纠纷处理率、运用量均在当地排名前30%的量化要求。

  签署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作协议”,首批签约12家

  活动现场,为充分发挥好统筹金融消保工作的职能,构建辖区同责共担、同题共答、同向发力的金融“大消保”工作格局,浙江监管局联合浙江证监局指导银行、保险、证券、期货机构签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作协议,首批3组12家机构签约。

  相关银行、保险、证券、期货机构建立了联合党建、日常交流互鉴、活动协办支持、教育宣传资源共享和渠道互惠等工作机制,有助于进一步形成金融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力,深化“做金融明白人”浙江金融教育宣传品牌,推动行业提升服务消费者的能力和质量,切实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与满意度。